| 先进集体、优秀个人评选办法(试行) |
为深入做好学院争创先进集体、优秀个人工作,充分调动教职工在学院建设中的积极性、创造性,发挥 “先、优、模”的示范带头作用,形成一个弘扬先进、争创“先、优”的良好氛围,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内容及范围
(一)教学、行政、后勤系统先进集体、优秀个人评选内容及范围:
1、先进集体在全院范围内评选9个。其中,教学系统(含三系一部、教务、学生、招办、培训、继续教育、教研督导)5个,党政、后勤系统4个。管理部门以处室为基本单位,教学系统三系一部以教研室为基本单位
参加评选。
2、文明单位标兵在先进集体中评选,全院评选3个。
3、优秀教师按照教学系统(三系一部、培训)专任教师人数6%的比例评选。
4、优秀班主任按照班主任人数的8%比例评选。
5、优秀教育工作者在教务、学生、招办、培训、继续教育、教研督导和三系一部的非专任教师人员中按照6%的比例评选;在行政、政工、后勤的管理、服务人员中按照职工5%的比例评选。
6、文明个人标兵在以上各类优秀个人中评选,全院评选5人。
7、“三育人”标兵在近二年内的以上各类优秀个人中评选,全院评选9人。其中教书育人标兵在优秀教师中评选4人;管理育人标兵在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不含后勤公司人员)中评选3人;服务育人标兵在后勤公司优秀个人中评选2人。
(二)工会系统先进集体、优秀个人评选内容及范围:
1、先进分工会评选2个,在先进工会小家中评选;模范分工会评选1个,在连续两年被评选为先进的分工会中评选。
2、优秀女工小组评选3个。
3、先进工会小组评选6个。
4、三八红旗手在近二年的优秀个人中评选5人。
5、优秀工会积极分子按照分工会人数4%的比例评选。
6、优秀工会干部在专兼职工会干部中评选,全院评选4人。
(三)党委系统先进集体、优秀个人评选内容及范围:
1、先进党支部评选3个。
2、优秀党务工作者3个,在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中评选。
3、优秀共产党员按照党员人数的8 %评选。
二、评选办法
(一)学院组成先进集体、优秀个人评选委员会,负责评选的组织领导工作。
(二)教学、行政、后勤系统分别组成由分管书记、院长为组长,党支部书记、系部处室主任、处长、分工会主席组成的评选工作小组。
(三)教学、行政、后勤系统的评选每年6月份进行,6月30日前各系统完成评选工作,事迹材料报学院工会;7月10日前学院评选委员会组织联评结束;9月份教师节进行表彰。
(四)“三育人”标兵评选工作两年进行一次。具体时间安排与教学、行政系统评选同步。
(五)工会系统评选工作由学院工会组织,每年12月进行,隔年3月份表彰。
(六)党委系统评选工作由学院党委工作部组织,每年6月份进行,7、1前进行表彰。
三、评选工作基本要求
(一)评选工作要坚持自下而上、发扬民主的原则。
(二)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
(三)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必须有书面事迹材料。
(四)参加各类优秀个人的评选人员,必须达到参加工作满二年,在各类评选范围岗位工作满一年的基本条件。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评选“先、优”的资格。
1、产生严重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安全事故。
2、由于不团结、不和谐,解决矛盾不利产生不良影响和后果。
3、教职工个人有明显的违反校规校纪问题。
4、教职工个人有违反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5、工作中出现大的失误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
6、教职工年度有旷工现象,病事假累计缺勤10天
(六)党政办公室、人事劳资处、保卫处等有关部门提供评选人员资格的基础资料。工会对上报人员的评选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四、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学院先进集体、优秀个人评选委员会
主任:刘 勉
副主任:丛连芳、孙长久
委员:佟维权 赵 斌 庄秀梅 夏书学 朱铁军 黄宝金 王建云 王宏伟 周洪光 刘忠良 朱海峰 赵新宇
赵景甫
(二)教学系统评委会(三系一部、教务处、教研督导处)
主任:佟维权
成员:各党支部书记、系部处室主任、处长、分工会主席
(三)教务、学生系统评委会(学生处、团委、招办)
主任:庄秀梅
成员:党支部书记、处长、分工会主席
(四)培训系统评委会(培训、继续教育)
主任:赵 斌
成员:党支部书记、处长、分工会主席
(五)党政系统评委会(党委工作部、党政办公室、人事劳资处、财务处、纪检监察室、离退办、工会)
主任:朱铁军
成员:党支部书记、处长、分工会主席
(六)后勤系统评委会(后勤公司、华能厂、行政处、保卫处)
主任:夏书学
成员:各党支部书记、处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分工会主席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