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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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央文明办、国家发改委、教育部、科技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工商联
等九部委总工发[2004]2号文件“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全国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的实施意见
》的通知”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黑办发[2004]25号文件“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职工素质工程五年规划
》和《黑龙江省职工素质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特点,围绕学院创办国家级示范性职业技术
学院的总体目标,切实把“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以下简称“创争”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务求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开展“创争”活动的意义
“全面提高职工队伍素质,推动全社会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是全总等九部委“关于开
展全国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的总体要求。也是省委省政府实施素质工程,全面提高职工队
伍素质的总体要求。开展“创争”活动,适应了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反映了广大干部和职工群众学习发展
的迫切愿望,代表了工人阶级的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顺应了当今知识经济社会的发展趋势。开展“创争”活
动,是工会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贯彻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动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
导方针贯彻落实的具体体现,是推动“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素质全面发展”,全
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重要举措。结合学院的特点
,深入持久地开展“创争”活动,对于提高教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开创学院和谐、持
续和健康发展的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二、深入开展“创争”活动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开展“创争”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
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从实际出发,为学院建设和发展服务;坚持以
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教职工素质为重点,以增强教职工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为目标,以促进
学院“三育人”工作为手段,努力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实现学院创办国家级示范性职业技术学院的目标。
开展“创争”活动的总体目标是:倡导终身学习理念,不断提高广大干部和职工的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着力
提高他们的创新能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环境,形成全员学习、全程学习、团
队学习和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氛围和机制;努力建设学习型组织,为广大教职工创造更多的学习机会和
成才机会,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教职工队伍。
三、“学习型组织”、“知识型职工”的基本条件
(一)学习型组织的基本条件是:
1、在广大教职工中普及终身学习的理念,形成团队学习、全员学习、全程学习的制度和氛围,学院学习
型团队(班组、科室)普遍建立,并取得一定实效。
2、有创建学习型组织的长远规划、近期目标和实施办法,有健全的组织领导体系,有明确的各类人才培
养目标和任务。
3、维护教职工学习权利,为教职工接受职业教育与培训提供平等机会和保障措施。
4、教职工的学习热情、学习成果和劳动创造得到充分肯定和尊重,形成了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以
学习推动工作、以工作促进学习的局面,实现了学习成果与工作成就的共享与互动,推动了组织的持续发展。
5、领导成为学习的带头人,组织内有形与无形的教育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建立了终身学习和学以致用的
激励机制。
6、教职工队伍的思想道德素质、职业文明程度、科学文化素质和技术技能水平得到不断提高。通过开展
“创争”活动,使组织得到发展,社会经济效益得到提高,组织的创新力和竞争力不断增强。
7、完成国家规定的各类人员继续教育任务和职工培训任务。教育培训工作在本行业组织中保持先进。
(二)知识型职工的基本条件是:
1、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有科学、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
、价值观,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甘于奉献,拼搏进取。
2、确立终身学习理念,有强烈的学习要求、明确的学习目标和完善的学习计划,结合工作实践学习,以
学习促进工作。
3、具备所从事工作岗位必备的文化和专业基础知识,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勤于学习,善于学习,不断学
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形成了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良好习惯,在团队学习中发挥突出作用,学习事迹
突出,成就显著。
4、有效强的实践能力,具备适应岗位变化要求,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技能和本领。
5、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善于运用学习,掌握先进的科学文化技术知识,充分发挥自身的潜能,勇于创造
,不断创新,在本职岗位上有突出业绩和创造性的贡献。
四、开展“创争”活动的主要方法和途径
1、开展教育活动,构筑学习平台。要以“创建学习型组织”为载体,针对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和自身特点,
通过举办知识竞赛活动、演讲活动,开展阶段性主题教育活动,寓学习于工作中,寓教育于活动中,为教职工
学习创造良好的条件,树立主动学习、终身学习的新理念。
2、深入开展教职工读书自学活动。结合学院的特点,拓宽读书自学活动的领域,将读书自学与教职工素质
教育紧密结合起来,鼓励和引导教职工适应现代科技发展需要,不断进行知识更新,不断提高岗位技能,在实
践中完善自己,在竞争中提高自己,在奋斗中充实自己,不断增强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竞争能力和创造能力
,激励教职工岗位成才,自学成才。
3、抓好制度建设。“创建学习型组织”涉及方方面面,必须有强有力的组织保障。要建立全员学习、全程
学习,团队学习和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机制,建立健全“创建学习型组织”保障体系、有序运行体系,
考核评估体系以及表彰奖励体系,做到活动有规划,管理有办法,评比有条件,奖励有政策,不断调动广大教
职工获取知识、更新知识、提高素质和水平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学习考核要做到三结合即与政治理论
学习考核相结合,与教研活动考核相结合,与职工自学活动考核相结合。
4、开展“创争”活动要坚持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重在实效上下功夫。要把“创争”活动与学
院开展的“三创新”活动、“树、创、献”活动、“三育人”活动、创建“职工小家”活动等有机地联系在一
起,开展一些行之有效的教学、生产竞赛活动,使“创争”活动健康有序地向前发展。
5、发挥示范作用。要培养、发现“创争”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经验,积极进行宣传,把
典型示范与普遍提高结合起来,推动“创争”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力争在省电力工会“创争”活动中取得较
好成绩。
6、各部门负责人、支部书记、分工会主席是本部门、支部、分工会“创争”活动开展的第一责任人,负责
本活动方案的贯彻,并结合本部门的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加以落实。“创争”活动的开展情况作为各系
部处室、分工会工作和“职工小家”建设的重要考核内容。
五、开展“创争”活动的组织机构
1、学院设立“创争”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创争”活动的开展。
组 长:院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成 员:、各分管副院长 、党委工作部部长、工会副主席、团委书记、人事劳资处处长、教务处处长
2、设立“创争”活动工作小组,负责“创争”活动开展的具体工作和考核工作。
组 长: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成 员:党委工作部部长、工会副主席、各党支部书记、分工会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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