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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上半年,省公司党组对学院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和充实后,学院重新确立了以院长刘勉同志、党委书记丛连芳同志为组长,纪委书记朱铁军同志为副组长和学院领导班子全体成员组成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和以朱铁军同志为主任的办公室工作机构。

2、按照《哈尔滨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和《责任分解表》的要求,经学院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由担任小组成员的各位副院长负责本系统、本部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工作。

3、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具体考核工作由学院党政办公室、党委工作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办公室共同考核,考核结果每月在学院中层干部会上和支部书记会上公布。

4、按照省公司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要求,学院党委全年召开两次专门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加强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具体措施。(有会议记录)

5、认真贯彻落实省公司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要求,层层鉴定“责任状”。3月15日召开全院党员大会,会上通过了纪委书记朱铁军所作的2005年度纪检监察工作报告。学院党政一把手就廉洁从政问题做出公开承诺,院长刘勉同志代表行政同各系、部、处、室负责同志,党委书记丛连芳同志代表党委同各基层党支部书记签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6、按照市委和省公司党组的指示精神,按期、按要求召开领导干部党内民主生活会,在加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问题上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3月17日学院领导在职代会上述职都有述廉内容,职工对学院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比较满意,称职率都在90%以上。

(二)、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各项廉政制度

1、去年,学院修订了《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细则》,《关于领导干部保持廉洁的规定》,《关于党政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校务公开制度》、《关于采购大宗物资和工程招投标的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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