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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07 年春季安全防火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省、市政府春季防火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公司《关于加强春季防火安全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集中力量开展我院春季防火工作。学院决定自 2007 年 3 月 1 日至 2007 年 7 月 20 日在全学院内开展春季安全防火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执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省公司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要求,全面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开展以消防检查,治理火灾隐患为重点,按防火责任状的要求,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制,改善我院的安全防火环境,杜绝火灾事故。为我院的安全教学、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防止一切火灾事故发生。

   (二)、落实公安部新颁布的 61 号令,关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省政府制定的《黑龙江省消防条例》的宣传工作,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措施,消防隐患。推进我院消防工作的进程,确保安全防火工作目标的顺利实施。

   (三)、加强义务消防队的演练,做好灭火准备工作,提高扑救初起火灾的成功率。进一步提高我院安全消防工作安全管理工作的水平。

    三、工作目标

   (一)、组织开展学院在春季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布置春防,对特殊工种人员、干部、员工、学生进行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教育,提高全院师生和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利用广播、校报、板报和有线电视等宣传阵地,采取多种多样的宣传形式,开展消防宣传。在“ 11.9 ”防火宣传日,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教育。对重点易燃,易爆部门和部位,组织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

   (二)、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落实各项消防措施。春防期间,坚持三级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即月检查、周检查、日检查。保卫处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地进行大风天检查和夜查。

   (三)、认真落实大风天防火措施,各部门要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春季防火命令》要求,五级以上大风天升黄旗禁火,室外禁止动用明火,单位领导要亲自挂率,死看死守。

   (四)、健全安全管理机制,明确各级岗位消防职责,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消防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确定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落实消防设施、灭火器的检查和维修。落实火灾隐患的整改,制定符合本部门的灭火和应急预案。

   (五)、加强对多经企业和对外合作企业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使主业、多经产业的消防工作同步进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保证春季安全防火工作的措施全面落实。各部门要把冬防工作真正摆上重要位置,把防火责任逐级落实到人头,强化各项消防安全工作,各部门要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出行之有效的春季防火工作目标。

   (二)、要严格执行“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接受监督”的运行机制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的隐患、谁整改”的原则,将消防安全责任制真正落实至每一个人。

   (三)、要严格执法,加大考核力度,对在春防期间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部门和个人要追究领导责任、严肃处理。

   (四)、今年春季防火工作由院领导统一指挥,具体工作由保卫处负责实施。各部门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哈尔滨电力职业技术学院